厂房装修的注意事项
厂房装修竣工后不仅要进行工程竣工决算,还要根据《上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上海厂房装修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 的规定,及时的整理和收集、厂房装修项目的各环节的施工文件文件资料,登记和完善厂房装修施工档案,并在厂房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上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厂房装修的工程资料档案。厂房装修单位在组织厂房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 上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厂房装修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厂房装修未取得上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 文件,不得组织厂房装修工程竣工验收。 上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厂房装修工程档案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厂房装修工程档案齐全、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厂房装修公司的竣工图章; 2、厂房装修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厂房装修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3、文件序号、版面、书写格式、绘图、包装托裱等符合规范有关要求。 4、厂房装修工程档案应齐全、规范、完整; 5、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精确地反映厂房装修工程建设活动和厂房装修工程实际状况; 6、厂房装修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